海关总署政务服务事项调整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浏览次数:32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具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海关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署法发〔2017〕152号)明确的依法编制、科学规范、便民公开、动态调整的原则,海关总署对海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调整。
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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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具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海关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署法发〔2017〕152号)明确的依法编制、科学规范、便民公开、动态调整的原则,海关总署对海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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